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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2017年造林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7 信息来源: 安远县林业局
各国有林场、林业工作站:
  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县去冬今春以来的造林完成情况,为我县重点工程项目落实、2017年造林补贴资金申报以及造林保证金的退还提供依据,进一步健全造林档案,决定开展2017年造林验收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林场、林业工作站自查验收时间:4月18日—5月18日
  2、县局核查时间:6-7月份,具体时间根据各场站验收进度安排。
  二、验收对象
  全县去冬今春完成的、连片面积1亩以上的所有造林,油茶10株以上造林,具体包括:
  1、山上造林。采伐迹地更新造林、荒山造林、火烧迹地更新造林,不管是否有设计,只要是去冬今春完成的造林都应调查验收。往年申报了采伐,未及时更新,在去冬今春完成更新造林的,也在本次调查验收范围。
  2、柑橘黄龙病果园转产造林。转产种植杉、松等用材林,樟树、桂花等绿化苗木,油茶、李、桃、柑桔等经济林都应调查验收。
  3、山下造林。山下成片荒滩地、宜林地、退耕地造林的(含新一轮退耕还林造林)。
  4、绿化扶贫免费送苗油茶造林。
  三、验收内容
  主要调查造林面积完成情况、造林树种、造林质量(成活率、苗木质量、长势等)、抚育情况等指标。
  四、验收方法
  以户为单位,逐块实地勾图,并划区小班(连片大面积的按300亩上下划区小班),实地记载检查因子。
  五、提交成果材料
  1、2017年造林验收外业调查表(电子稿及纸质稿)。
  2、验收图。根据外业调查图转绘、制作验收图(A3格式,比例尺为1:10000),以乡镇为单位汇总成套装订成册存档。
  六、工作组织
  此次造林调查验收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各场、站调查验收,各场、站对辖区内1亩以上的造林对象进行全查验收,建立完整的年度造林档案。二是县局抽查,各场、站完成调查验收后,县局将组织人员抽取50%的造林地块进行核查。
  七、经费安排
  县局将安排一定的外业调查经费,用于调查人员外业补助、摩托车燃油补助、误餐补助。标准是0.5/亩,其中场、站调查人员0.3元/亩,县局核查人员0.2元/亩。
  八、工作要求
  1、明确验收范围。此次调查验收与往年相比,范围更大,任务更重。既包括缴交了造林保证金的采伐迹地更新造林,也包括未缴交造林保证金的,社会上未上报作业设计的荒山造林、火烧迹地更新,同时包括柑橘黄龙病果园转产造林、山下造林、农户绿色扶贫免费送苗造林,点多面广,工作量大,验收情况直接与农户利益相联,未经验收的造林,将不能享受补助,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站在维持农民利益,切实做好精准扶贫攻坚的高度做好此项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此次调查验收工作以各场、站为主体,县局只组织抽查,请场、站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调查人员要有责任心,深入造林地块,认真开展调查验收工作,摸清本辖区内所有造林地块。因场、站调查验收不认真造成地块漏验、数据不准、勾图不准,造成造林主体的保证金不能退还以及未能享受造林相关政策的,上级检查不过关等,责任后果由自查单位负责,并追究验收人员责任和扣减外业调查经费。
  3、抓紧验收时间。此次安排的验收时间为4月18日至5月18日,时间为一个月。此次验收与往年相比,无论从验收地块还验收范围都更广,任务更重,时间更紧,要求在5月18日前一定要完成,5月25日前须向省林厅提交成果,省厅将于5月底对我县进行核查。
  4、创新工作方法。此次调查涉及地块、户数多,为确保不重不漏,各林管站在调查前可先向当地村干部或村民了解造林初步情况,甚至请村干部配合完成。为扩大宣传效果,将在电视上拉出验收公告,公告内容为“公告:2017年造林验收工作已经开始,请连片面积1亩以上,油茶造林10株以上的当年造林主体,在5月10日前到当地林管站申报验收。”
  5、严格工作考核。造林验收工作是各林业工作站、国有林场公司年度营林主要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各林业工作站、国有林场公司年度考核营林方面主要指标,并根据完成情况与质量,发放验收经费、营林员津贴。
  九、附表
  2017年造林验收外业调查表(点击下载)

  
安远县林业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