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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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25
信息来源: 安远县林业局
因郭成福持有的安府林证字(2006)第2906130040号林权证,林权证编号:360601725740号。该证已经在2016年2月29日安远县鹤子镇人民政府作出了( 鹤府处字〔2016〕第01号 )《安远县鹤子镇人民政府关于邹长兰与郭成福娥公子山场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中认定为“错证”。我局于2017年4月20日以《林权更正登记通知书》通知其按照相关规定在十五工作日前办理更正登记,但其一直未予办理。
根据《江西省森林条例》第五十二条、《江西省林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郭训佛(郭成福为郭训佛之子)的安府林证字(2006)第2906130040号林权证,林权证编号:360601725740号,宗地号:0362127290613MDYMSY00075的林权登记,该林权证宗地记载内容予以公告注销。
特此公告
安远县林业局
二O一八年一月二十五